眉山市鑫上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超限运送行政处分公示信息
2020年10月15日,眉山市彭山区交通运送局执法人员赵品锐、宋志强展开砂石货运源头查看时发现眉山市鑫上建混凝土有限公司(川ABH592)4轴大型商混车其时车上运载混凝土,车货总重量37.65吨。依照货运源头装载规范的规则,该车总质量连车带货限值31吨,存在严峻超载超限状况。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维护法令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维护法令》第六十八条、四川省交通运送行政处分裁量权施行规范三(路途运政)87:“指派、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送货品的处分”“违法情节一般,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初次被查办的”的规则
主办单位: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:各镇(大街)、区级各部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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